本报讯 通讯员周琦报道:3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立即成立三个检查组,共12人,对一季度全市随机抽取的污水处理、危废处置、电子设备制造、医疗机构、加油站、造纸印染等行业,共19家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
主要检查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危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情况。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在查找企业环境问题的同时,指导企业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理,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台账。确保环保制度落实到位,企业合法合规生产,达标排污染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