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 星期
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
嘉鱼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本报讯 通讯员梅皇荣报道:“感谢组织的提醒和教育,我一定严格按照谈话要求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把班子队伍、机关队伍、执法队伍带好、管理好。”近日,嘉鱼县一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因电视问政曝光的工作问题,被县委和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

  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并在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03人次,其中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8人次,占比46.7%。

  为用好“第一种形态”,该县纪委监委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会,对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开展精准分析研判,积极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及时“悬崖勒马”。并紧盯线索筛选、谈话函询和反馈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审查调查、线索筛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在“六大纪律”“八项规定”“四风”等方面的“初病”和“隐患”,切实解决“第一种形态”适用“宽松软”问题。同时,加强对乡镇、县直单位、派出纪检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跟踪回访和督办问责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与此同时,该县坚持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强化同级监督、压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适用情形、责任主体、监督重点、操作规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摆到更重要位置,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融合、同向发力。

  “要把好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推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长效化,就必须严在日常、抓在经常,防止党员干部由‘破纪’向‘破法’演变,确保管党治党实现‘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1年4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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