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 星期
在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
我市64人和33个集体受表彰

  本报讯 记者王苒宇、通讯员路开兴报道:4月13日下午,湖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武汉洪山礼堂举行,1097名先进个人、599个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获表彰,其中咸宁市罗强等64人,中共咸宁市纪委、咸宁市监委机关等33个集体接受表彰。

  因疫情防控原因全省近500名获奖代表和扶贫系统负责人到现场参加了会议。

  “我心里非常兴奋,非常幸福。”在获得“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后,通山县南林桥镇石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夏新华走下领奖台激动地说:“获得这个荣誉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激励,几年的脱贫攻坚有了成效,接下来还要继续带着乡亲们致富。”

  近年来,我市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917支驻村工作队、3965名扶贫干部驻村入户,开展“五扶”行动(扶志、扶智、扶制、扶治、扶支),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截至2020年,全市38.3万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192个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已全部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

2021年4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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