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 星期
为实干者撑腰 向诬告者“亮剑”
通城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有序开展

  本报讯 通讯员付婧烨报道:3月12日,经久未晴的天空中太阳露出了头,揣着愉悦的心情,通城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琴踏上了去单位的路。这些天压在心头沉甸甸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她不由得在内心感激组织对她的关怀。

  事情还得从上个月该县纪委收到匿名举报说起。

  2月份,通城县纪委接到匿名举报,反映李琴在办理何某某离婚案时,收受案件当事人3000元后,违规判决何某某离婚。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针对该问题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初步核实,匿名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均不属实。

  “经调查,反映李琴在办理案件时收受钱财违规判决的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吴俊清在通城法院干部澄清正名大会上宣布。一份有力的证明,为李琴驱散了质疑声,赢得了现场热烈的掌声。

  “有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那些质疑的声音不会再困扰我了,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更有干劲、更有底气了!”在得到澄清后,李琴显得十分激动,这段时间承受的委屈终于得到释放。

  除了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通城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还找李琴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引导,让她尽早卸下包袱,消除思想顾虑,专心工作。如今,洗刷质疑后,李琴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工作中。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一个缩影。

  去年8月份,通城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7种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和9种诬告陷害从重处理情形,并规定了澄清工作适用情形、澄清正名方式以及诬告陷害的追责问责等具体事项,促进了澄清正名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去年以来,通城县纪委监委先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1名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更好地调动和保护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21年3月22日 星期

第03版:通城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