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明聪报道:3月1日,为提升全市水生态保护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市召开2021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培训会。
会议对各县(市、区)2020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安排部署了2021年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会后,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处室、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省环境科学院结合咸宁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重点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申报、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地表水国控和省控点位监测与管理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
据悉,2020年我市圆满完成了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2个长江大保护专项战役综合考评均在全省前列,3个省控重点湖泊水质优良率100%;4个跨界断面水质优良率100%;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9个省控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到省定考核要求;52个“百吨千人”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分;8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基本完成;省定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开展重点湖泊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科学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来增进民生福祉,为推进咸宁高质量绿色发展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