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焦姣、通讯员余璐报道:近日,新一轮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完成了公示,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是咸宁地区第一所获此殊荣的幼儿园。
据了解,该园有四十余载的办园历史,始终坚持以健康教育发展为主题,注重继承与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放在幼儿园工作的首位。以节日为契机,每年该园都会积极推出“浓浓年味迎新年”、“春暖花开忆清明”、“暖暖重阳”、“怀古端午”“用爱点亮团圆夜”、“粽享童趣”、“书香润童年”等活动。同时,该园还积极开展以争创文明园、争做文明班、争当文明人的“三争”活动,通过“说、唱、做、评、创”等形式,创建和谐氛围,彰扬文明内涵。
“和谐校园是幼儿园整体形象的重要标志,精神文明建设是推进幼儿园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将继续做好文明的承载传递,把文明的意义扩大化、具体化,落实到生活中的每一个实处,让文明创建之花在校园温暖绽放!”该园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