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0日 星期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1月综合评价情况通报

  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1〕2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1年1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名:咸宁高新区,得分92.76分

  第二名:中心城区,得分91.44分

  第三名:嘉鱼县,得分91.42分

  第四名:通山县,得分89.98分

  第五名:赤壁市,得分89.88分

  第六名:通城县,得分88.22分

  第七名:崇阳县,得分87.50分

  第八名:咸安区,得分84.64分

  《咸宁市城区2021年1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理情况一览表》(详见第六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2021年2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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