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1〕2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1年1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名:咸宁高新区,得分92.76分
第二名:中心城区,得分91.44分
第三名:嘉鱼县,得分91.42分
第四名:通山县,得分89.98分
第五名:赤壁市,得分89.88分
第六名:通城县,得分88.22分
第七名:崇阳县,得分87.50分
第八名:咸安区,得分84.64分
《咸宁市城区2021年1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理情况一览表》(详见第六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