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蔓报道:近日,市检察院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学习咸宁市“两会”精神,谋划2021年检察工作,服务新发展格局。
市检察院针对国内国际新形势,对标对表咸宁新发展格局各项要求,积极谋划2021年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作用,深度参与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二是牢固树立“店小二”理念和精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咸宁高质量发展;三是在公益诉讼“4+1”的基础上,积极扩展案件范围,开展“等”外案件探索,服务咸宁绿色崛起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四是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等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争取推出更多典型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