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 星期
咸宁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调查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2020年咸宁实现区域性整体脱贫后,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和一项紧迫任务。基于此,我深入6个县市区调研,进行系统分析与思考,总体看法是:区域性整体脱贫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压力仍然不小,五年过渡期内的扶贫政策和措施要更加精准,以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与巩固脱贫成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逐步将减贫纳入常规贫困治理轨道,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后扶贫时代的贫困问题。

  一、咸宁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咸宁是一个集老区、库区、山区于一身的重点贫困地区。2014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聚焦“精准”方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经过近6年的整体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基本实现,贫困群众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条件显著改善,全市38.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9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区域性整体脱贫。

  在决战脱贫攻坚的同时,同步谋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咸宁市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和五年规划》等文件。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口,扎实推进“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五线五治”为重点的百日攻坚、百日巩固等行动,到2019年已完成144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坚持以点带面抓好示范,以3-5年为周期集中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生态宜居”已成为全市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点。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发展仍然不强。一是产业同质化问题突出。一些地方急于求成,发展产业一哄而上,将扶贫资金投向周期短、见效快的产业项目,虽然短期内效果明显,但长期来看,产业特色不足、同质化问题严重,抗风险能力弱。比如,2014年白芨市场价格被炒至240元/斤左右,在高收益驱动下,不少老百姓跟风而上,大规模人工种植白芨,目前白芨价格每斤仅10元左右。二是产业档次低、链条短、融合不够。主要是猪、牛、羊养殖,茶树、果树、蔬菜种植等传统农业,大部分售卖产品为鲜肉鲜果等生产链底端产品,产品附加值不高。三是产业品牌杂而不响。品牌缺少整合和统筹管理,本土品牌之间竞争内耗,对外宣传无法形成合力。比如,全市茶叶品牌几十个,但在全国有名气的寥寥无几。

  (二)市场主体培育仍然不够。一是农业投资周期长、回报慢。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较大,市场主体“不会投、不想投、不敢投”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土地瓶颈制约仍然突出。咸宁山地丘陵占全市自然面积的83.6%,人均耕地面积约1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土地总量少,且分布零碎。农村“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观念普遍存在,很多农民不愿流转土地经营权。三是农村投资抵押难、融资难。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抵押贷款额度低、变现难,农村征信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导致农村市场融资能力弱。四是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少数乡(镇)政府存在“缺位”和“越位”现象,有些群众契约精神有待提高。比如,有的村民与市场主体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但不按条款执行。

  (三)农村建设仍然滞后。一是乡村规划较为滞后。大部分乡镇尚未编制出台总体规划,只有极少数村编制了村庄规划,导致乡村发展无序。二是道路建管体制不健全。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省级仅“以奖代补”造价的40%,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大,导致公路建设标准不高、质量不高。农村公路养护方面,省级每年支持地方养护资金仅500元/公里,用于人工都不够,养护资金紧张。三是水利、电网和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农村生活电压不稳、生产用电供给不足,农村线路“蜘蛛网”问题仍比较突出;季节性缺水在偏远乡村依然存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缺乏全域治理的系统思维,尤其是一些大型灌渠分段立项、建设和改造,没有发挥整体效应。通讯和网络方面,依然存在覆盖面不全、信号不稳、网络质量不高问题。

  (四)内生动力仍然不足。一是少数农民主体意识不强。扶志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干部干、村民看”现象依然存在。调研发现,某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名义上以土地、劳动力入股,每年每人可获得几百元分红收入,但实际并未参与产业经营发展。少数村民不配合甚至阻挠村里统一规划建设。二是基层党组织带动力不强。有的村干部对乡村振兴怎么干缺乏具体工作思路,对国家政策、资金过度依赖。有的基层党组织带动群众致富能力不足,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是光伏发电收益、集体资产出租产生的租金或生态补偿款等,与主导产业关联度不高。三是农村各类人才紧缺。农村党组织人员构成老龄化问题突出,村支部书记难选。大量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高素质人才紧缺,农民劳动技能水平普遍较低。

  (五)返贫风险仍然存在。经调研,因病(残)、因灾和因学是主要致贫、返贫原因。特别是一旦罹患大病或重病,在现行防贫机制下,返贫几乎不可避免。疫情和洪涝等灾害和政策变化,也可能导致部分贫困群众收入骤减,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三、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推进重点领域有效衔接

  1.做好机制衔接。保持脱贫攻坚时期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十四五”时期内稳定不变,把欠发展问题和不断出现的新的贫困问题,全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来解决。在领导体制上,从“五级书记”抓扶贫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转变,乡村振兴战略要继续作为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脱贫攻坚过程中建立的组织架构要继续有效运行。在帮扶机制上,将现有的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就地转为乡村振兴工作队,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已经建立的帮扶关系和包保机制要继续运转,做到“脱贫不脱帮扶”。

  2.做好政策衔接。坚持五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统一,对现行扶贫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稳妥逐步推动政策由特惠性向普惠性转变,由精准帮扶向共同富裕转变。比如,医疗政策方面,保持过渡期内医疗政策不变,再逐步推动“985”报销政策向农村低保、五保困难群众和其他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覆盖。比如,产业奖补政策方面,扩大对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符合本地发展规划的、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奖补,发挥奖补资金对产业布局的引领作用。比如,教育、就业、住房和民生保障等政策,保持现有力度不变,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农村符合条件群众,纳入乡村振兴常规性政策范围。

  3.做好规划衔接。一是适时对现有我市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进行中期评估,结合全市“十四五”规划要求,适当调整阶段性目标和路径。二是建议各县市区组织专业力量,逐村“把脉会诊”,结合乡村自然风貌、资源禀赋和财力条件,编制“老百姓看得懂、好实施、能落地”的规划。三是注重规划前瞻性和严肃性,加强规划执行监督执法,杜绝“无规划就建设”“边规划边建设”行为。抓住省里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政策机遇,以县级层面统筹谋划一个或数个连片行政村。

  (二)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

  1.着力巩固脱贫成效。整合扶贫、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数据资源,建好防返贫监测平台,完善常态化跟踪监测和动态预警体系。严格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引导社会保险资源参与防返贫工作,可完善和推广通城减贫中心和通山“三双”扶贫模式经验。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方案,构建市场化农村减贫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用就业、参股、分红等形式将群众联结起来,实现困难群众由“单打独斗”向“集体作战”转变。

  2.着力强化产业支撑。建议各县市区加强县级层面统筹谋划,根据本地资源禀赋,明确几个农业主导产业,上升到县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十四五”规划。要完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补齐加工、冷链、物流等方面短板。已有龙头企业带动的地方,进一步在发展农业板块基地上下功夫,为龙头企业扩大生产提供充足原料。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牢固树立“一切农产品都是旅游产品”思路,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建设一批观光、度假、康养基地。加强农业品牌建设,从市级层面制定出台相关农产品及深加工行业标准,从市级层面对农业品牌进行系统整合再造,打造省级、市级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

  3.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做好“建”和“养”两篇文章。“建”的方面,更加注重整体谋划和系统思维,推广嘉鱼打包修建农村公路做法,以县为单位,每年通盘考虑全县交通、水利、文体等基础设施建设总量和布局,分类打包对外招标,引进优质施工企业统一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养”的方面,落实基础设施养护责任主体和经费保障。以农村公路养护为例,探索推广“路长制”,经济条件允许的县市区可探索成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所,县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缺口予以适当补贴;经济较为困难的地方可探索将公益性岗位用于公路养护。

  (三)由内而外转变工作理念

  1.政府要主动由“指挥员”向“服务员”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定位,政府侧重做好产业发展规划,配套基础设施,搭建发展平台,公平处置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用权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以自身守法培养村民契约精神,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要当好企业和群众的“中间人”,比如在企业流转土地时,可先由乡镇政府与老百姓签订流转协议,乡镇政府再与企业签订协议,农民如有意见和诉求则直接向政府反映,减少企业与群众的直接接触,让企业能心无旁骛发展生产。

  2.引导群众由“惯性依赖”向“主动参与”转变。要通过正反面典型宣传教育,在农村形成“懒惰贫穷可耻,劳动致富光荣”的鲜明导向。建议市县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脱贫之星”评比活动(后期可更名为“乡村振兴之星”),每年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村级可以通过“村湾夜话”等形式,邀请本村致富能手分享经验。要尊重和保障农村群众依法行使自治权,乡村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资金分配等各方面与农民切身相关的事情,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与农民商量着办。要探索优惠政策分步退出机制,通过村规民约,建立享受惠农政策与农民辛勤劳动挂钩机制。

  3.推动发展模式由“粗放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更加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作为乡村振兴的底色,不挖山、不填湖、慎砍树、少拆房,保护古民居、古村落,发展乡村旅游、康养等产业,努力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要整合基层综合执法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破坏监测预警,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一律不许下乡进村,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四)切实强化要素保障

  1.要聚焦解决“人”的问题。一方面,努力培养基层带头人。深化村主职干部职业化管理制度,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拓展职业晋升空间,着力改变“能人不愿当村官”现象。加大从优秀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形成人才干部梯队。另一方面,努力培养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建议优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畅通培训意愿征求反馈机制,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加注重种养殖大户、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土专家”等致富能手和技术人才培养。比如,崇阳县成立了“乡村振兴学院”,邀请基地带头人去讲课,取得良好效果。

  2.要统筹解决“钱”的问题。政府资金方面,建议积极同省有关部门对接,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与乡村振兴现实需求相衔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这方面,可借鉴崇阳县整合涉农资金的经验做法。农民自有资金方面,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集体“三资”进行货币化盘点和股份制改造,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此为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这方面,可参考通山县农村“三资”监管经验。建议市级层面研究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其他集体财产担保抵押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农村融资产品,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社会资金方面,鼓励农村对外招商引资,建议对投入乡村的社会资本予以适当的贷款、税收等政策优惠,推动“资本下乡”。同时,要加强利益共同体建设,防止社会资本侵蚀农民利益现象。

  3.要稳妥解决“地”的问题。一是深化经营权流转管理。建议市级层面建立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出台交易管理办法和价格指导细则,指导和服务农村土地流转。二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选取个别有条件的乡镇先行先试,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使用权登记、抵押、流转入市,吸引社会资本流向农村。三是优化农村用地布局。在坚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整合农村建设用地,将一定比例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的用地需求。

2021年1月23日 星期

第04版:决策参考 上一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