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0〕39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0年12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名:通山县,得分93.10分
第二名:咸宁高新区,得分93.00分
第三名:中心城区,得分92.90分
第四名:咸安区,得分91.50分
第五名:崇阳县,得分90.30分
第六名:通城县,得分90.20分
第七名:嘉鱼县,得分89.90分
第八名:赤壁市,得分89.10分
《咸宁市城区2020年数字城管案件处理情况一览表》(详见第四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