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 星期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12月综合评价情况通报

  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0〕39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0年12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名:通山县,得分93.10分

  第二名:咸宁高新区,得分93.00分

  第三名:中心城区,得分92.90分

  第四名:咸安区,得分91.50分

  第五名:崇阳县,得分90.30分

  第六名:通城县,得分90.20分

  第七名:嘉鱼县,得分89.90分

  第八名:赤壁市,得分89.10分

  《咸宁市城区2020年数字城管案件处理情况一览表》(详见第四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2021年1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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