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 星期
夯实基础 激活细胞
嘉鱼聚力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
通讯员 梅皇荣 万敏
图① 嘉鱼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永参加县委第一专项巡查组对鱼岳镇护县洲村软弱涣散专项巡察情况反馈。
图② 2020年12月,嘉鱼县纪委监委成立2个督查专班,深入全县8个镇和县开发区督查“十进十建”和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
图③ 2020年11月12日,嘉鱼县陆溪镇邱家湾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向村民发放“三亮”名片。
图④ 2020年9月23日,嘉鱼县纪委监组织400余名“关键少数”和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廉政提琴戏《一钱诛吏》和警示教育片《权力之刃滥用成殇》《蜕变》。

  “能为村里办点事,获得大家的认可,心里特踏实,也很有成就感。”日前,嘉鱼县潘家湾镇潘湾社区纪检委员刘先志向镇纪委反映,有群众打算为小孩办10周岁宴席,随即与镇纪委一同提前前往劝阻。

  2020年6月份以来,刘先志与全镇17名村(社区、生产队)纪检委员积极参与人情风专项整治,成功制止大操大办35起,村民们拍手叫好。

  这是该县夯实基层基础,激活基层监督“细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2020年,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推进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在构建组织、制度、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分解12项任务清单的同时,明确实施步骤、方法形式、时限规定、责任主体,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聚力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监督职责从“泛化”向“专业”转变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为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两为主”要求,杜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错位缺位现象,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对镇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坚持以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明确镇纪委书记一律不得兼职或分管其他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党政业务,不得以临时代管或临时性分配任务等形式,代替职责分工管理其他党政业务。

  “通过开展作风巡查活动,我们先后协调免去3名镇纪委书记任现职前兼任的其他职务,配齐配强了8个镇、104个村(社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使职责专下来,让监督更有抓手。”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万敏表示,目前全县8个镇纪检干部均实现了专职化管理。

  该县注重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引导村(社区)纪检监察信息员积极履职作为,通过与群众面对面讲纪法知识、讲政策法规、讲典型案例、讲邻里佳话,及时收集上报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参与村集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三资”监管,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切实把监督打到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痛点”上。

  2020年以来,全县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280余次,开展谈心谈话145次,向镇纪委报告问题线索11条,超过1/4的村实现党员干部零违纪、人民群众零上访。

  监督效能从“形式”向“实质”转变

  夯实基层基础,软硬件双管齐下是保障。

  该县按照乡镇纪委“八有”、村(社区)纪检监察信息员“三亮”要求,加强机构、场所、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高标准配置办案设备,加强阵地建设,实现有形覆盖、全域覆盖,推动监督效能从“形式”向“实质”转变。

  “这是我的新名片,以后不管是对村里的意见建议,还是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你都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近日,陆溪镇印山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王意清一边向村民发放名片,一边叮嘱道。

  这是该县增强纪检监察信息员使命感和责任感,变被动监督为主动作为的一个缩影。

  该县通过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信息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活动,为每位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制发工作日志本、制作名片,并明确10项工作职责,逐一确定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激发纪检监察信息员敢监督、能监督、愿监督的工作热情。

  目前,全县8个镇不仅全部建成标准化谈话室、远程视频接访和检举举报平台,还将104个村(社区)的9520名监督对象、2398名监察对象全部纳入名册,将乡镇纪委工作专项经费和村(社区)纪检监察信息员履职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发挥监督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监督方式从“散打”向“系统”转变

  为实现监督1+1大于>2的效果,该县制定《嘉鱼县纪检监察系统协作办案工作办法》,本着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8个镇划分为3个协作区,建立起由“1名副书记+1名分管领导+2个纪检监察室+2个派出纪检组+1个办案协作区”的审查调查工作机制,统一协调办案力量、统一处置问题线索、统一组织调查核实、统一管控审核把关,通过联合作战、精准发力,做实做细“乡案县审”,不断提升乡镇纪委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工作质效。

  2019年8月,簰洲湾镇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因故意克扣本应发放给群众的扶贫物资等问题,被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案件处置偏轻偏软。”县纪委审理室对该案进行提级审理后,认为王某知纪违纪、明知故犯,公然向扶贫物资伸“黑手”的行为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应当从重处理。最终,县纪委决定对王某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责令王某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使这起量纪不精准的扶贫领域案件,得到及时纠正。

  2019年以来,该县通过优化“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开展联合会审、交叉审理、案件评查,完成了对200余件“乡案县审”案件的审核把关力度,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监督机制从“常态”向“长效”转变

  该县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聚焦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信访受理、审查调查等工作环节,围绕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信访接待、信息报告、谈话提醒、宣传教育、协调配合等职责,制定出台五项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措施,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该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聂明新说,针对日常工作中关键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先后制定出台了《嘉鱼县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落实方案》《嘉鱼县纪委监委办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形成的内部管理工作闭环,确保了日常监督落实落细。

  该县结合“能力提升年”活动,坚持以“南嘉铁军大讲堂”和“春训周”为依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量身定制“培训课程”,将镇、村(社区)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全员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辅导、专家授课、跟案实训、挂职锻炼等形式,抓好全员培训,强化岗位“练兵”,着力打造一支开口能说、提笔会写、遇案能办的纪检监察“尖兵,有效提升了干部纪法业务能力和水平。

  统计显示,一年来,该县累计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22次,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7件,处置问题线索3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5人,依法留置8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其中,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给予处分处理42人;针对扫黑除恶打“伞”斗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本版由嘉鱼县纪委监委供稿

2021年1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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