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毛本波报道:近日,咸安区向阳湖镇纪委查处一起扶贫资金监管不严、虚列套取扶贫资金案件,斩关村党支部书记詹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该案套取的58000元扶贫资金,作为2020年5月巡察反馈问题,虽然在整改时已全部清退,但相关责任人却一直没有被问责。
这是去年10月,咸安区纪委监委启动扶贫领域“四清”行动,从严执纪、追责问责的一个缩影。
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咸安区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开展巡视整改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案件评查清零、全面检视清零等“四清”专项行动,剑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护航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
为提升专项行动质效,咸安区纪委监委坚持全区“一盘棋”,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扶贫领域“四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成立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派出纪检组督办,相关室部、乡镇纪委及街道纪工委协调配合的工作专班,深入全区各地扎实开展巡视问题“大督办”、问题线索“大起底”、案件质量“大评查”、专项监督“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做到应查尽查、及时销号。
同时,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实行“第一时间”报批制度,分类处置、优先查办、快查快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决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截至目前,该区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个,下发督办函2份,给予党纪处分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