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
商品房住宅不合格
部门:已答疑

本报讯 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一城区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反映,自己家住藏龙府邸,但商品房存在水、电、燃气基础生活设施未健全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解决问题。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必须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局已责令开发企业向业主提供。关于延期问题,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开发企业可顺延工期4个月。

关于绿化问题,因还在施工中,故未完工。关于水、电、气问题,开发企业表示2020年底可完成。

2020年11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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