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能朗、阚丽莎报道:为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警醒广大群众杜绝酒后驾驶,近日,由通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危险驾驶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南林桥镇石陇村村委会公开庭审。
审理现场,公诉人宣读案件所侦查列举的事实,涉嫌危害驾驶罪的徐某某当场认罪认罚,并忏悔地说:“醉驾危害大,既伤害他人,又造成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参加旁听群众认为,这种现场公开审理案的方式,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这种办案方式,既教育了群众,又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据介绍,通山县检察院将持续创新办案模式,进一步将“谁执法谁普法”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