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一对亲兄弟杜撰虚假债权债务,逃避债务执行,结果两人双双获刑。近日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强、陈某成涉嫌虚假诉讼罪日前获一审刑事判决。
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咸安居民陈某强承包了该区某单位农场。因陈某强未付二年承包费50万元,该单位于2014年2月12日将其诉至咸安区人民法院。同年4月28日,经法院调解,陈某强同意偿还该单位50万元承包费。事后,陈某强又反悔不履行该调解协议,为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房产,陈某强与哥哥陈某成串通出具一张80万元金额的借条。
2015年9月23日,陈某成拿着虚拟的借条和妻子的银行流水清单向法院起诉。陈某强以此法院调解书确定的80万元债务履行对抗,致使其与某单位农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无法执行。
公安机关2019年7月立案侦查。案发后,陈某强的亲属帮其偿还了50万元的承包费。2019年1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审查认为陈某强、陈某成相互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区检察院对陈某强、陈某成以涉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咸安法院遂依法判决,法院判决两名被告人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