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骨质疏松症?
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给予了骨质疏松明确的定义:骨质疏松是以骨量减少,骨组织微细结构破坏,导致骨脆性增加容易发生骨折为特征的全身性代谢性骨骼疾病。2001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又提出了该病的新定义,即骨质疏松症是以骨强度下降和骨折风险性增加为特征的骨骼疾病。而骨强度又涵盖了骨密度及骨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骨质疏松症总体上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原发性骨质疏松,是一种随着年龄增长发生的一种生理性的退行性病变,占骨质疏松的绝大多数,目前尚未找到明确病因,但能找到相应的危险因素并能进行有效防治。第二类为继发性骨质疏松,即由其他疾病或药物等一些明确病因诱发的骨质疏松症,治疗上首先要去除或治疗原发病。
为什么要让大家重视骨质疏松症?
骨质疏松症是一种与增龄相关的骨骼疾病。目前我国60 岁以上人口已超过2. 1 亿( 约占总人口的15. 5%) ,65 岁以上人口近1. 4 亿( 约占总人口的10. 1%) ,是世界上老年人口绝对数最大的国家。随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骨质疏松症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公共健康问题。早期流行病学调查显示: 我国50 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女性为20. 7%,男性为14. 4%; 60 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明显增高,女性尤为突出。据估算2006 年我国骨质疏松症患者近7 000 万,骨量减少者已超过2 亿人。尽管缺乏新近的流行病学数据,但估测我国骨质疏松症和骨量减少人数已远超过以上数字。骨质疏松性最严重的危害就是导致骨折的,这是老年患者致残和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发生髋部骨折后1年之内,20%患者会死于各种并发症,约50%患者致残,生活质量明显下降。而且,骨质疏松症及骨折的医疗和护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沉重的家庭和社会负担。据2015 年预测,我国2015、2035 和2050 年用于主要骨质疏松性骨折( 腕部、椎体和髋部) 的医疗费用将分别高达720 亿元、1320 亿元和1630亿元。
骨质疏松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骨质疏松症初期通常没有明显的临床表现,因而被称为“寂静的疾病”或“静悄悄的流行病”。但随着病情进展,骨量不断丢失,骨微结构破坏,患者会出现骨痛,脊柱变形,甚至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等后果。部分患者可没有临床症状,仅在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等严重并发症后才被诊断为骨质疏松症。
(一) 疼痛
骨质疏松症患者,可出现腰背疼痛或全身骨痛。疼痛通常在翻身时、起坐时及长时间行走后出现,夜间或负重活动时疼痛加重,并可能伴有肌肉痉挛,甚至活动受限。
(二) 脊柱变形
严重骨质疏松症患者,因椎体压缩性骨折,可出现身高变矮或驼背等脊柱畸形。在临床上遇到患者讲裤子一年比一年长了,殊不知是身高在逐渐变矮了。多发性胸椎压缩性骨折可导致胸廓畸形,甚至影响心肺功能;严重的腰椎压缩性骨折可能会导致腹部脏器功能异常,引起便秘、腹痛、腹胀、食欲减低等不适。
(三) 骨折
骨质疏松性骨折属于脆性骨折,通常指在日常生活中受到轻微外力时发生的骨折。骨折发生的常见部位为椎体( 胸、腰椎) ,髋部( 股骨近端) ,前臂远端和肱骨近端; 其他部位如肋骨、跖骨、腓骨、骨盆等部位亦可发生骨折。骨质疏松性骨折发生后,再骨折的风险显著增加。
(四) 影响心理状态及生活质量
骨质疏松症及其相关骨折对患者心理状态的危害常被忽略,主要的心理异常包括恐惧、焦虑、抑郁、自信心丧失等。老年患者自主生活能力下降,以及骨折后缺少与外界接触和交流,均会给患者造成巨大的心理负担。应重视和关注骨质疏松症患者的心理异常,并给予必要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