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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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2018年1月23日,党中央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令,我市敏锐感知,快速反应,27日就对垄断我市生猪市场的阮建国等人涉黑组织案成功收网,打响了湖北扫黑除恶“第一枪”,纪委监委同步介入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5人,毁掉了全省“第一伞”,专项斗争迅速向全面纵深开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政法机关勇于亮剑、重拳出击,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52个。其中:涉黑组织17个,涉恶犯罪集团17个,涉恶犯罪团伙318个;投案自首325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997起,刑拘194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1.01亿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3件439人;法院一审判决49件334人,二审判决21件196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94人,党纪政务处分309人,移送检察机关62人。一批长期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被连根铲除,有效震慑了黑恶违法犯罪。2018年上半年,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民意测评中,咸宁市扫黑除恶成效肯定回答率位居全省市州首位,咸宁市城区(咸安区)位居全省105个县市区第一位。

中央、省委督导组四次下沉我市督导,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认为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站位高、动作快、效果实。省委督导组肯定我市成绩:领导重视有高度,宣传发动有广度,工作开展有深度。全国扫黑办专程来咸调研总结,工作经验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上刊发,时任省委书记蒋超良作批示肯定。目前,我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涉黑组织数排名全省第四,侦办涉恶团伙数排名全省第三,抓获涉黑恶逃犯数排名全省第二,市检察院在检察系统扫黑除恶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一,审判机关扫黑除恶综合绩效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第五,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人数排名全省第五,我市扫黑除恶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咸安区敏锐先行,实现了我市头案突破、首战告捷;嘉鱼县强化整治夯实基础,在全市率先实现十大重点行业领域长效整治全覆盖;赤壁市强化扫黑除恶与“打财”“毁伞”同步推进,打财金额、查伞人数均位居全市第一;通城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的认可;崇阳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行”系列活动,受到了群众普遍赞许;通山县真抓真改真落实,实现了后来居上,成为全市侦办黑恶重点案件最多的县市区;市纪委查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保护伞”工作经验在全省电视电话会上作典型交流;组织部门大力开展“千人计划”“红色体检”为村“两委”换届储备人才的做法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宣传部门壮大正面宣传声势,曝光反面典型,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在强大震慑和舆论压力下,黑恶分子纷纷悬崖勒马,投案自首;市公安局协调落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办案等措施,对黑恶势力进行精准打击,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市检察院“缴财断血”工作经验在全省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市法院起草了全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规则》,开辟了黑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市司法局切实加强辩护律师的指导监督,引导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2020年我市再接再厉,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坚持高站位组织推动、高规格督导督查、高效率组织保障、高标准推进落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在全省率先完成“六清”行动阶段性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线索清仓”,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线索摸排广度、线索研判深度、落实核查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线索核查质效,顺利实现中央、省交、市级线索全部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达100%。提前完成“逃犯清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多警种”合成、“大数据”支撑、“全天候”缉捕,到8月底,全市“百日追逃”行动中的62名境内逃犯、8名境外逃犯全数抓捕到案,提前实现“逃犯清零”目标。按期完成“案件清结”,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克服疫情防控期间对黑恶案件侦办的影响,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提高案件侦办审理质效,推动大案要案快侦快诉快审快判,全市2020年3月底前法院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审结率达到100%。率先完成“伞网清除”,市委书记孟祥伟多次主持召开书记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伞网清除”行动,对全市打伞破网未突破或进展不大的重点案件逐案研判部署,全市提前实现所有涉黑组织案和涉恶集团案打伞破网全覆盖。强力推进“黑财清底”,全市政法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汇集各类数据资源,全链条核查涉案财产流转轨迹,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21.01亿元,判处涉黑恶财产刑案件307件,结案255件,执结率83.06%,立案标的额7.79亿元,实际执行到位7.55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达96.92%,位列全省第三。推动实现“行业清源”,全市各级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结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直指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215份,除3份在办理期外,已回复212份,到期回复率达100%。

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累计抓获历年逃犯2609人,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7.41%,街面抢劫、抢夺、砸车窗、盗窃犯罪发案创历史新低。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扫黑除恶纵深掘进,高压严打犯罪,一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被连根铲除,全市群众安全感提升至95.55%,市区群众安全感高达97.6%。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夯实,全市组织部门对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后备人才开展“红色体检”,淘汰781人,整顿转化提升软弱涣散村(社区)172个;全市累计破获农村涉黑组织2个、涉恶集团5个、涉恶团伙77个,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法活动大幅减少,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咸宁市扫黑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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