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 星期
崇阳11名“砂霸”受审

本报讯 记者原子、通讯员汪善德、吴伟报道:10月11日,金明胜等1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刑事附带民事一案,在崇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06年,被告人金明胜、付雄祥、娄志华在崇阳县石城镇为了合伙开办的砂场的利益,纠集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压竞争对手,进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了以金明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8年开始,金明胜和被告人龚学良、邹文雄、陈三洋等逐步形成利益共同体,先后在崇阳县石城镇、沙坪镇入股多家河砂厂,为了获取巨额利润,金明胜、龚学良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持续审理之中。

2020年10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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