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甘青、通讯员黄华报道:9月,通城农商行对“老赖”重拳出击。当月,该行协助县人民法院,对长期欠款不还的“老赖”进行联合打击行动。
为何要重拳出击?通城农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客户经营信用,银行经营风险,老赖泛滥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经营,更造成不良风气养成。”
“老赖”是怎样产生?
大坪乡水口村黎某,2015年7月10日在锦山支行贷款32.4万,于2018年7月10日到期,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到期还款义务,经过多次催收无果。
2020年7月1日,通城县农商银行锦山支行将该笔贷款起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8月份结清本息。
有“老赖”慑于法律权威还了款,有“老赖”却习惯性欠款。
2017年3月30日,“老赖”胡某前往通城县农村商业银行锦山支行办理贷款申请,锦山支行本着支持辖区内客户发展、服务好辖区内的客户、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的原则,在核实胡某符合贷款条件后对其发放贷款。
2018年5月,在锦山支行工作人员提前告知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仍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到期还款义务。
多次催收无果,通城县农商银行锦山支行将该笔贷款起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老赖”胡某公然藐视法律权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上门找不到人,电话也不接听。
2020年9月29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掌握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确定执行方案后,将长期欠款不还的“老赖”胡某采取拘留15日措施。
熟悉胡某情况的居民说,拘留措施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社会正义,有效震慑了“老赖”。
通城农商行有关负责人说,此次行动后,辖内部分客户已主动联系农商行处理即将到期或已逾期的贷款,促进了辖区内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截止9月30日,通城农商行共清收欠款户7户,执行收回现金144万元,现场签订还款计划协议2份,涉及金额22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