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远杰、吴疆报道:9月21日,笔者从通山县民政局获悉,该局近年结合实际制订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五不准”工作法,已然成为提升服务质量的“助推器”。
截至目前,不仅没有发生一起巧立名目搭车乱收费现象,而且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规事件,全局上下风清正气,在工作上形成了一种学、比、赶、超的氛围。
据了解,该局旨在帮助干部职工筑牢勤政廉洁思想防线的“五不准”工作法,分别是:不准职能股室刁难怠慢办事群众;不准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吃、拿、卡、要;不准利用职权搞金钱礼品交易;不准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准以权谋私损害政府形象。
近年来,该局严格按照“五个不准”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相互监督良好工作局面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教育读本》等,并利用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分外之物不收,不义之财不取,从理想信念上扶正祛邪、固本培元,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