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莹、通讯员胡文涵报道:9月24日,崇阳县检察院邀请3位人民监督员到崇阳县精神病防治所,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
据了解,该防治所是由崇阳县政府审批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目前有4名被强制医疗对象,均为实施了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因为缺乏刑事责任能力被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
活动当天,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强制医疗对象的病例、诊断评估意见等台账资料,约见个别强制医疗对象,与负责人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了解在册强制医疗对象日常表现、合法权益保障、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定期诊断评估落实情况。
检查中,针对该医疗机构未定期对4名医疗对象进行定期诊断评估的问题,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当场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9月25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就该问题送达纠正违法通知书,保障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依法进行,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利。
下一步,崇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该医疗机构的联系,通过检察官日常巡查、构建各司其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等方式,扎实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