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贺春音、通讯员镇晓静报道:为切实推进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我市近期开展了“六有”工会创建工作。
据了解,“六有”工会的“六有”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机构健全。
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如职工书屋、职工活动中心、健身房、球场等,能基本满足职工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的需要。
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且各项制度上墙。
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工会建有单独的账户,工会主席负责工会经费收支,并定期公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有会员满意的工作业绩。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会活动,如劳动技能竞赛、职工培训、文体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会员评议工会工作等,会员对工会工作满意度高。
目前,我市“六有”工会的创建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各县(市、区)总工会及市产业工会负责对辖区和系统内“六有”工会创建进行考核验收,年底上报市总工会。达到60分以上的为合格职工之家的基本条件;达到80分以上为先进职工之家基本条件;达到90分以上为模范职工之家基本条件。
市总工会将对获得市级“先进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给予经费补贴,工会干部同时授予咸宁市优秀工会干部。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评选表彰“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其基层工会组织必须荣获市级先进职工之家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