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5年前宣告破产的企业,今年成功变卖偿还债务,并引进投资10亿元建起产业园。
这是嘉鱼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典型案例。有人说,这超出了法院的工作范围,而更多的企业家却为法院竖起了大姆指。
2015年,位于嘉鱼开发区的湖北中马动力制造有限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市场萎缩,停业停产。同年8月,法院宣告其破产。
法院委托拍卖该公司资产,流拍。于是,嘉鱼县法院请县委、县政府和开发区在招商引资时推荐该公司,并在优惠政策方面给予一定倾斜。今年5月,成功引进武汉金宝实业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购买该公司资产用于偿还债务,普通债权受偿率为31%左右。
武汉金宝实业则计划投资10亿元,建成环保健康产业园。目前园区一期已入驻了5家企业。预计2022年园区可达年产值16亿元,实现年利税4500元。
这一案例,让“僵尸企业”退出了市场,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化解了积案,保护了相关利益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盘活了资产,优化了营商环境。
自2018年以来,咸宁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法院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关于为全市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关于开展企业回访活动方案》及“八项承诺”“三个一”“五个一”等一系列服务市场主体的措施和意见,创新、优化工作体制机制和程序,立足审判职能,打出了一系列服务经济发展的“组合拳”,营造了让企业家满意的“暖环境”。
涉企案件,敢“啃”最硬的“骨头”
“你们有什么困难需要法院帮助的就直说,我们是专门来协调解决问题的。”8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一行来到咸宁高新区奥瑞金制罐、南玻光电、佳顺轮胎等公司现场办公,了解企业实际困难。
自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来,市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措施,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班子成员分赴各联系企业集中开展“走遍重点企业”专项活动,切实了解企业的所思、所盼、所想,有针对性地进行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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