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8日 星期
“标准地”出让是个好办法
○邓昌炉

日前,我市发布实施方案,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模式。

“标准地”出让,即将拟出让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产业导向和投入产出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控制指标及违约责任予以明确,让建设用地带着指标出让。企业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通过“一窗办理”,尽快取得施工许可。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

在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背景下,“标准地”出让模式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办法。

好处之一是提高用地审批效率。过去,企业拍下一块建设用地后,要办十几种证照,因为流程太难走,一些业主甚至被“拖得”失去耐心。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的推动下,各地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但与企业的要求还有差距。“标准地”的做法将所有办证环节前置,实现土地“即拍即用”,对办证慢的问题有釜底抽薪之效。

好处之二是提高土地使用率。过去,一些企业拍得土地后,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出现了“多圈少建、圈而慢建或不建”等现象,造成极大浪费。“标准地”模式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等提前设置好,投资者必须量力而行,拿下土地就得说话算话,严格按“标准”创造效益,保证土地既不被乱用,也不被贱用。

好处之三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合法经营。过去,一些企业拍得土地后,在生产过程中,没能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等要求,从而产生环境污染等问题,常常让政府部门陷入进退两难。“标准地”模式提前将节能减排等控制性指标“有话说在先”,有利于从源头切断环境污染等问题。

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效,是一个大课题,我们需要更多类似“标准地”这种化繁为简、对症下药的新办法。

2020年8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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