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2日 星期
释放乡村振兴和小城镇建设的土地发展权

必须构建乡村和小城镇联动发展的机制,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衔接起来,畅通国内大循环,实现城乡融合的高质量发展。要通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释放乡村振兴和小城镇建设的土地发展权。在农用地方面,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托管机制,创新流转和托管方式,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降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交易成本。坚持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改革方向,更好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包含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参与和覆盖村、镇、县等多层级的土地流转和托管交易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搭建土地供给和需求精准匹配的交易平台,发挥镇级交易服务中心在土地集体外流转和托管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和统筹功能。在建设用地方面,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乡村和小城镇协同发展的用地保障政策。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乡村振兴的产业用地供给,建立村镇土地增减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构建村镇土地发展权利的共享机制。 (本报综合)

2020年8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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