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 星期
嘉鱼举办专题研学强化和规范政务处分

本报讯 通讯员梅皇荣报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7月29日,嘉鱼县纪委监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据悉,自《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一方面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授课、领导讲学等多种形式分类施训,做到深学细研、融会贯通、严格执行,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一方面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依托“清风嘉鱼”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政务处分法条例解读,方便干部随时学、随地用,并通过举办“清风夜学”“纪检信息微学堂”“审理小课堂”等活动,以室部为单位开展小范围、分散式学习研讨,发挥业务能手“传帮带”作用,以案代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精准执纪用法的自觉行动。

同时,通过开展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一次党支部学习、一次专题培训、开设一个学习专栏、组织一次业务指导的“五个一”活动,引导干部反复学、经常学,全面领会政务处分法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以学促用,提高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过去,有一些小贪小腐问题‘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但有了政务处分法,我们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也就有了依据和底气。”鱼岳镇纪委书记陈锦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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