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20日,咸安区一社区居民小军因抢夺他人财物,在咸安区检察院举行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上,宣读了承诺书。
未满十八周岁的小军,在一所中职中专读书,因法律意识淡薄又交友不慎,加入了抢夺他人香烟、零食等物品的行列,误入歧途的他悔不当初。
听取了侦查机关、被害人、人民监督员、律师、法定代理人的意见,经综合评判,咸安区检察院决定对小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1个月。
“希望家长在为孩子创造良好生活条件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小军的父母亲也因此被检察院约谈。
“孩子犯错作为家长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反思,以后一定加强与孩子的沟通,教导孩子遵纪守法,好好读书回报社会。”小军的父亲也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