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念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他在通城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果到咸宁市中心医院就医住院能否报销,报销比例多少?
针对网民咨询的问题,通城县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因疾病住院可以报销。该医院是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凭有效转诊手续报销标准为:扣除起付线1100元,合规医疗费用扣除自费部分10%,然后按60%比例报销;如没有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标准为:扣除起付线1100元,合规医疗费用报销30%。如需要咨询转诊事宜,可以拨打县人民医院医保科转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