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 星期
关于解除吉绿柳人事聘用关系公告

  吉绿柳:身份证号码422326197211115249, 2020年6月4日,我院在《咸宁日报》公告要求你限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回通山县光荣院到岗上班,截止到6月19日公告时间结束,你逾期未到岗。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经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自2020年7月21日起与你解除人事聘用关系,并抄送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决定登报公告。如你本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在本次公告期满六十日内(公告期六十日),可向通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特此公告

通山县光荣院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7月22日 星期

第06版:时事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