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贫困村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奖励实施办法》(咸扶组办发〔2020〕6号)要求,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分别于6月6日、14日、15日、19日,对74个贫困村申报的产业项目进行了专题评审。现对第一批项目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2020年7月17日至7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7月24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咸宁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人必须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人:曹杰
电话:0715-8126421
邮箱:1656329822@qq.com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桂路8号305室
咸宁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