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恬、通讯员朱敏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市医保局对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集中评审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来每年6月、12月评审2次调整为每季度评审1次,评审时间为每季度末月。
据了解,调整后,将进一步缩短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评审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参保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负担。
参保人员需在每季度末月15日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慢性病申报窗口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评审资料。错过集中评审时间提交申报评审资料的,参加下一次集中评审。
此外,市医疗保障局还将继续实行门诊慢性病评审绿色通道机制,对各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心脏支架等申报资料齐全、临床诊断明确的病种,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随到随审,符合条件的按政策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申请人可直接到市医疗保障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不受一般病种评审程序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