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周毅宏报道:“七天无理由退货”此前一直存在于网购中,大部分线下实体店只能协商退换。在咸宁,这一服务将不再是网上购物的专属。6月1日,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市线下实体店的经营者发起“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
倡议的内容如下:
为助力咸宁市企业复工复产,提振消费信心,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咸宁”活动,传递温暖消费力量,提高居民消费体验,提升企业品牌效应,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定于6至7月,在咸宁市范围内引导咸宁市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并向咸宁市线下实体店的经营者发起“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倡议咸宁市线下实体店的经营者承诺:消费者在实体店购货之日起7日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包装及合格证完好无损),无理由都可以凭购货凭证到实体店办理退货。
各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长(不低于七天);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无理由退货”标识和及细则说明。
希望咸宁市线下实体店经营者践行优质服务、公开承诺和诚信经营,真正把温暖、安全、便利、实惠带给消费者,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推动咸宁市市场主体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