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近年来,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全会精神,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包保督导脚步“沉”下去
通城县大坪乡人口6万余人,贫困人口一度近2万人。
今年3月,咸宁市纪委向大坪乡纪委交办该乡一村干部涉嫌贪污扶贫资金、虚假报账等问题线索。
4月中旬,咸宁市纪委印发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督导重点工作方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行包县联乡镇制度。同时,对照2019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督导责任清单问题23个。
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方桂敏介绍,班子成员每人包保联系督导1个重点贫困乡镇,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实地开展督导。
“村里换届后,部分当事人外出务工,取证难度加大,再加上疫情影响,耽误了一个月时间,现在该案已调查完成移送审理。”日前,大坪乡纪委书记皮青松,向到该乡督导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进展。
截至目前,1211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已办结1158条。其中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13条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合力监督提升监督精准性
扶贫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2019年10月,通山县对全县205个村(社区)完成全覆盖驻点巡察,发现面上问题890个、问题线索80条。近年来,该市统筹四项监督,形成“1+4+10+6+1”监督格局。
以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为“指挥部”,牵头抓总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4个监督检查室、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口监督15家与扶贫工作有关的职能部门)、6个县(市、区)纪委监委,以及市委巡察办作为“特战队”,实现对全市扶贫领域监督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落实”。
2019年下半年,该市对70家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扶贫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督查。
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市法院扶贫帮扶项目存在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产业帮带成果有所不足等问题。
“请2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我组,我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月11日,纪检监察组向该院发出监察建议书。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光明表示,统筹“四项监督”,解决了因不同监督主体间信息共享不到位,出现重复监督、过度监督、无人监督等现象,有效提升监督精准性。
基层监督效能“亮”起来
2019年6月,崇阳县一村监察信息员向县纪委监委举报所在村村支书存在贪污行为。
县纪委监委随之展开调查,很快查实该村支书违规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村账外开支、侵占公共土地等问题。最终,该村支书被开除党籍。
截至目前,咸宁已有村(社区)监察信息员1000多名,他们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本村 (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管理等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胜介绍,今年3月,市委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村(社区)监察信息员(纪检委员)在5月底前配备到位。
同时,市纪委监委11名班子成员分别对口联系一个乡镇,不定期到乡镇和村(社区)开展督导。该市还以乡镇为主体,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跟班实战办案等,提高村级监察信息员履职能力。
截至目前,全市已举办监察信息员专场培训60余场,监察信息员参与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0余个。
“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在基层。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让监督在基层生根,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庆刚表示,将紧盯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不断筑牢守护群众利益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