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 星期
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为维护项目所在地区公众的合法权益,全面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第二次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二十一组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新建5栋大楼,分别为公共卫生大楼一栋、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和信息中心一栋、检验检测楼一栋(5F、3000m2)、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一栋、预防医学楼,并配套建设室外绿化、道路、广场以及其它配套工程。总用地面积33300 m2,总建筑面积3820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0000m2),总投资约15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Y8ifrAH54quwgqo4jkUyw 提取码:mj92)附件2;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六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bDcPo6cbABTTv4D5HjpLw 提取码:0d1r )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网站发布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开等形式。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

  六、咨询方式

  单位地址: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二十一组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3972854612

  邮箱:1210911815@qq.com

  邮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5月22日

2020年6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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