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2019年以来,崇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一体化学习贯彻“鄂纪干监25条”,以创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大监督管理工作格局试点县为契机,以“五严五化”为抓手,从严从实推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严责任,工作推进一体化。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成立创建大监督管理工作格局试点县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内设和派出机构及乡镇纪委监管责任、机关党委和干部监督室监督责任,推动责任分解到边到角。二是健全机构抓落实,单列干部监督室,按照不低于审查调查部门人员编制数的标准配置干部3名。三是强化督办抓落实,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抓主管,县纪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调度会议,分析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部署。
严教育,内外兼修常态化。一是学习培训抓经常,选派30人次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专题脱产培训,会后及时分享成果,扎实推进全员培训,在机关开辟“清风书苑”阅读场所,累计开展集中学习28场,并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成效。二是警示教育抓日常,向全体干部发放“鄂纪干监25条”“十五不准”“十一不得”小卡片,组织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谈话教育抓平常,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及时处置,共教育提醒30余人次。
严制度,日常管理精细化。按照“五管一体”要求,修订完善19项内控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发放给全体干部,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防止制度沦为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在进人上,严格开展“查干部档案、查干部身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廉洁自律、查健康情况、查工作业绩”的“六查体检”,新进干部无一人被省市纪委否决。在用人上,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一年来,提拔重用46名干部,《咸宁日报》刊登8名疫情防控先进典型,真正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在请示报告上,全员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和外出报备制度,1名因外出未及时报告的干部被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严标准,案件质量规范化。试行审查调查安全“1+3”工作模式,即承办室+案管室、干监室、审理室,实现“运动员”与“裁判员、医务员、评审员”的同步作业、同频监督,确保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落实案件审理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定性量纪进行集体研究,累计召开相关会议26次。依托工会开展“办案能手”技能竞赛,强化“乡案县审”,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加强对程序不规范、核查不彻底的责任排查,案件的办结率、一次性通过率大幅提升。
严纪律,内外监督长效化。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明确19项负面清单,通过“五督五查”(常态学习经常督、警示教育现场督、谈心谈话当面督、廉洁家访延伸督、及时通报公开督,网络平台筛查、重大事项抽查、共享信息排查、机动联合检查、线索梳理探查),推动干部监督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通过聘请特约监察员,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各乡镇纪委、各派出机构不定期开展作风巡查,先后发现各类问题15个,收集意见建议21条。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零暂存”、违纪违法“零容忍”,共查处问题线索4件,诫勉谈话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