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 星期
职业病,你了解多少?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念 通讯员 姚国薇

  4月25日—5月1日是我国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什么是职业病?如何诊断?如何控制和消除?记者采访了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防护科副科长邢杨。

  法定职业病有132种

  今年1月初,47岁的徐先生突然咳嗽起来,起初以为只是感冒,到药店买了药吃,然而一直都没好,病情越来越严重,还有胸闷、咳痰等症状,1月18日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间质纤维化、肺部感染。

  徐先生不敢相信,又去了另一家医院,诊断结果一样。考虑到在石棉加工企业工作过,徐先生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

  4月23日下午,徐先生在女婿的陪同下,来到市疾控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

  “我中心每年有100-200人前来咨询职业病相关事宜。”邢杨介绍,2016年诊断出职业病37例,2017年18例,2018年17例,2019年17例。

  “并不是所有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疾病都是职业病。”邢杨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现有法定职业病10类132种,包含各类别尘肺病、噪声聋,多种化学物中毒等,分布在制造业、土砂石开采业、畜牧业、林业等行业。

  “烫伤、搬重物导致的腰疼,因工作体位不合理导致的颈椎病、鼠标手,不属于法定职业病。”邢杨告诉记者。

  我市诊断的职业病以尘肺病为主

  “我市诊断的职业病以尘肺病为主,主要是矽肺及煤工尘肺,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开采业,如石英砂加工、石材打磨、电焊、金属铸造等。”邢杨介绍,尘肺病是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矽尘、煤尘、石墨粉尘等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病变为主的疾病。由于我市既往存在大量小型石英砂加工及煤矿开采企业,且企业在职业健康意识方面有待加强,设施设备、操作规范、劳动者个人劳动防护等方面均有所欠缺,导致大量本地农民工受到职业伤害,并在后期病情逐步进展,最终发展为尘肺病。近年来,政府大力开展尘毒治理行动,我市相关行业经历了数次的整改,同时取缔了一部分未达要求的小型作坊式企业,为劳动者创造了相对健康合理的工作环境。

  “尘肺病没有特异性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如果接触到粉尘危害的劳动者有以上症状及表现,就要引起注意。”邢杨强调,一旦患上尘肺病,只能通过治疗手段进行缓解,不能自愈。早期发现尘肺病,就可以更早地进行治疗,缓解症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治疗支出。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提供以下资料: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目前市疾控中心是我市唯一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市疾控中心在受理劳动者诊断申请后,会请至少三人以上诊断医师进行会诊,给出最后结论——劳动者是否患上职业病。一旦确诊职业病,职业病病人将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目前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还有待加强。”邢杨介绍,控制和消除职业病要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是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最根本的办法是通过对生产工艺的更新,使用更安全更环保的原材料,来降低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程度。”邢杨介绍,具体体现在,作为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一举措是将劳动者工作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降低的最根本措施。同时,还需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进行定期检测,以便早期发现超标的岗位,及时采取措施。作为劳动者,也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健康,正确有效地佩戴劳保用品上岗作业。

  二级预防是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邢杨介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我市有7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分别是市疾控中心及六个县市区的疾控中心。”

  三级预防是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

  据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市疾控中心签署职业健康监护协议后,市疾控中心可免费为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此外,市疾控中心还可免费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咨询、职业健康培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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