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 星期
关于明确市级河湖库长及联系部门的通知

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市级河湖库长及联系部门进行调整,请各部门按照河湖长制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总河湖库长:

  孟祥伟 市委书记

  总河湖库长:

  王远鹤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河湖库长:

  蒋星华 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谭海华 市政府副市长

2020年4月23日 星期

第02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