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阳报道:记者19日获悉,我市对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从4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为严格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进行调整,较2019年全面提高。
其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应当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对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改革创新试点的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全部使用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制定办法,实现供养标准城乡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