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城城发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强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坚决清退在册不在岗员工的决定》、《劳动人事管理规定》,公司已对所有在册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并下达返岗通知书,但因你们相关信息不详,下落不明,无法送达通知书,至今仍未回公司上班,现公司登报通知你们,请你们务必在本通知见报之日起30日内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对你们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附名单:
戴 枫(身份证号:421222********0019)
余亚红(身份证号:422324********0021)
朱 林(身份证号:422324********0019)
杜林艳(身份证号:422324********0017)
张 勇(身份证号:422324********0014)
罗义兵(身份证号:422324********0031)
吴恩东(身份证号:421222********0036)
孔佳辉(身份证号:421222********4428)
王 超(身份证号:421222********0050)
王 瑛(身份证号:422324********0065)
李 刚(身份证号:422324********0019)
葛 霞(身份证号:422324********0061)
吴 瑾(身份证号:421222********0012)
黄继军(身份证号:422324********0037)
胡 岿(身份证号:422324********0017)
通城城发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