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8日 星期
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集中评审将于4月下旬进行

  本报讯 记者王恬报道:1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2020年度上半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将于4月下旬组织临床医疗专家开展集中评审,4月底出结果。

  符合条件的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4月21日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10号门诊慢性病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126703)或市医保局605室(联系电话:8182835)。

  申报具体材料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请表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近三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必要的就医记录、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功能检查报告单等,并由医院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身份证或社会保险卡复印件。

  此外,市医疗保障局还对患各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心脏支架等申报资料齐全、临床诊断明确的病种,开通门诊慢性病评审绿色通道,申请人可直接到市医保局605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不受一般病种评审程序限制,随到随评,切实保障参保患者重特大疾病特殊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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