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刚,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湖北武汉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民族学院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1986.09-1990.07 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90.07-1991.08 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干部
1991.08-1993.08 湖北函授大学教师
1993.09-1996.06 中南民族学院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学习
1996.07-1996.12 省纪委、省监察厅干部
1996.12-1999.02 省纪委、省监察厅副主任科员
1999.02-2004.10 省纪委、省监察厅主任科员(其间:2002.09-2002.11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第32期科干班学习)
2004.10-2008.08 省纪委、省监察厅调研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其间:2005.09-2006.06下派松滋市挂职任副市长;2008.04-2008.07省第七期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班华中科技大学英国班学习)
2008.08-2014.06 省纪委、省监察厅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2009.01-2009.03省第七期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班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2013.09-2013.10 省委党校2013年秋季县处级干部进修一班学习)
2014.06-2015.07 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5.07-2019.04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9.04-2020.01 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
2020.01- 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