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 星期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汉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咸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代表工作,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更大贡献。

2020年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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