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徐程程、杨忠才报道:日前,一名晏姓老人向咸安公安分局十好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微信上被人诈骗了4000元钱。
根据晏爹爹提供的信息,办案民警了解到,在2018年8月中旬,一名叫雷某的男子,通过微信,以帮助晏爹爹办理廉租房为由,向晏爹爹收取4000元费用。晏爹爹在雷某的指导下,微信向其转账4000元,没想到雷某收款后却一直未将廉租房一事办理下来,也没有退还钱款。
办案民警通过微信信息很快锁定这名叫雷某的男子,通过走访,民警发现雷某常年不在家,其父母也反映雷某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怀疑公安机关是否弄错嫌疑对象。随后,办案民警通过晏爹爹提供的雷某微信号及电话号码与雷某父母手机上存储的号码对比,发现确实属于同一个人。
办案民警一边向雷某的父母宣传政策,一边电话与雷某联系,让其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后经过民警努力劝导,雷某最终主动投案并归还了晏爹爹的全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