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进校园
通讯员 黄齐智

  “同学们,你们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明天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12月3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组织7名税法宣传志愿者来到隽水寄宿小学,以“宪法进校园,强税护童心”为主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宪法税法课,提升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以及依法纳税的观念。

  “同学们,大家能够坐在教室内安心的上学,义务教育免费和法律有关系吗?当然有关系,大家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在《宪法》第19条和第46条都有明确规定。”在隽水寄宿小学六(7)班教室,通城县税务局税法宣传志愿者们结合同学们的日常生活,讲解了国家宪法日的来历和意义、《宪法》有关教育事业、保护妇女儿童、依法纳税等条款等等内容,让孩子们认识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学习原来是息息相关的,瞬间拉近了孩子们与宪法的距离。

  “大家知道税法跟宪法的关系吗?如果把宪法比作母亲,那么税法就是孩子,他们就是母子关系。《宪法》第5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税法宣传志愿者施哲瀚风趣的讲解,生动的道具展示,一下子就把同学们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课堂上学习气氛浓厚,同学们踊跃参与互动,学习效果显著。

  “税务局大哥哥的讲课非常生动,让我收获了很多关于宪法和税法的知识。以后我一定做一个诚信纳税、依法纳税的好公民。同时,我还要告诉身边的人,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依法纳税光荣。”六年级(7)班长杜广成说。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课后,在校园阅读角,税务志愿者张习敏、皮志诚陪同学生们一起翻开《宪法》红皮书第一页,开启了他们更好地学习《宪法》新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