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鱼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嘉鱼电动四轮车泛滥,需要加强管理。
该网民称,该县电动四轮车的使用者大多为55岁以上的人,交通安全知识淡薄,没有相关执照。他们购买的电动车明确规定用途是观光车,而按规定,观光车使用应在封闭的内部道路中,上路会有很大安全隐患。
对此,嘉鱼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回复,自2017年开始,他们对电动车的管理进行了研判分析,先后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电动车可行性方案”等相关建议性管理措施,方案提出: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建立规范的销售市场,依法按照国家标准,对在售的电动车实行准入制。采取听证程序,制定产品,制定集中销售市场。实行严格登记准入、发牌、核定驾驶人以及带牌销售等。异地购入的超标车辆一律不允许上牌,不允许上路行驶。保护规范车辆在嘉鱼的生存能力和售后服能力等。
二是取缔不合乎要求标准的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的销售环节。对群众已购买的车辆,可采取临时上牌管理,并限制使用年限。按照报废期可进行补贴,并提前报废,或上缴旧车可实行优惠补贴政策。加大力度制定3-5年电动车管理进程。目的在于让群众自觉更换规范标准电动车。
三是划定非标准电动车行驶区域,压缩非标电动车生存空间。在城区较宽的路段施划电动车、非机动车专用道路,做到分道行驶。
四是对驾驶人员的年龄进行限制。组织社区、单位对非标电动车进行登记。
五是严查非法改装、加装电动容量、电动功率,以及规范后无登记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六是对标准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购买保险。
由于电动车管理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在县政府未出台电动车管理规范性要求前,该大队会对全县电动车销售市场进行整治,取缔一些超标电动车销售商。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大队一是强化电动车路面管控,对老年人驾驶电动车违法进行劝导,对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二是深入社区、单位,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力争早日出台电动车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