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2日 星期
处罚行人闯红灯,这个可以有
○张西流

  “红灯停、绿灯行”,本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可是,近日记者走访中心城区发现,在现实生活中,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和跨越隔离护栏等出行陋习,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这些出行陋习,不仅会扰乱交通秩序,而且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基于此,自今年10月开始,市交警部门出台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如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的,处警告或罚款10元等,显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

  不可否认,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在一些市民身上根深蒂固,甚至已经成了一种生活习惯。目前,由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见,治理行人闯红灯,从小处讲,是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从大处讲,是制止行人违法,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严厉禁止行人闯红灯”等纳入了规范范围,使治理行人闯红灯有法可依。

  可见,处罚行人闯红灯,是惩戒更是警示。事实上,行人在闯红灯之前,是应当预见到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结果的,但依然放任了自己的行为,危害了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行人闯红灯,即便是没有引发交通事故,也要对行人实施行政处罚,情节轻微者,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者,实施行政拘留;对于行人因闯红灯被机动车撞了,无论后果如何,均由行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行人因闯红灯,而引发的撞死撞伤他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追究行人的刑事责任。特别是,交警部门可以在城区主要路口安装“闯红灯抓拍神器”,自动捕捉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信息,将违法者曝光到大屏上,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2019年11月22日 星期

第02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