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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民政事业关系着千家万户和民生冷暖,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生优先,全面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就,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增强兜底保障能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上台阶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整提高各类民政救助保障标准,持续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社会救助体系达到全民覆盖新维度。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尽心竭力把社会救助网织得更密更牢。累计支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9.1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5万人次,临时救助16.9万人次,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291人纳入到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实行政策兜底保障。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将农村福利院运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优先安排、鼓励生活不能自理对象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2018年,我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达53%。2019年嘉鱼县被作为全省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启动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试点工作,通过“六个统筹”,实施精准救助,全面清理不符合政策的“群体保”。2018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新增了4295户6738人,取消了6787户10620人。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全省率先统一医疗救助报销标准,建立“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模式。将农村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标准分别提高至3万元、4万元、5万元。2018年,我市共医疗救助94563人,共发放资金8285万元。全市临时救助28709人,共发放资金503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5.6%。临时救助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500人,救助人数占比41%,发放资金1371.23万元。
村委选举“网络投票”,拓展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2018年7月26日,我市在咸安区马桥镇潜山村顺利完成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本次换届选举中实施“远程投票”方式,首开“网络投票”先河。
市民政局会同咸安区民政局、马桥镇政府、潜山村选举委员会实施的“远程投票”,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村民选举直接选举率与参选积极性,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民主权利与诉求。民政部门与村民选举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论证,制定并通过了《咸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省级试点远程投票方案》。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开发微信公众号“远程投票”功能,运用技术手段保障“远程投票”严谨公正。网络平台搭建起来后,一方面按照群众需求,核实确认现场投票和远程投票人员名单,使每一位在外务工人员了解远程投票的操作与流程,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远程投票相关政策、程序等相关动态信息,及时解答在外务工人员关于换届选举的疑问,从而形成广泛互动。选举过程中,一方面保障在外务工人员选举权利,告知其在选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时协调并保障远程选民投票时间,另一方面现场投票和远程投票同时进行,全程直播,同时计票,当场公告投票选举结果。
咸宁市“远程投票”试点工作的创新实施, 拓展了“五个民主”的基层治理新路径,构建了村务公开、选举公开的新平台,形成了村民共建、党群互动的新机制,探索了民主选举、行使权利的新路径。
殡葬改革摒除陋习,设施升级移风易俗惠民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相继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市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惠民政策创制、殡葬设施提档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殡葬服务队伍建设、殡葬执法队伍建设、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散葬乱葬豪华葬整治、建立农村红白理事会 “八件实事”,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向纵深挺进、取得实效。
通城县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剑指当地“活人墓”“豪华墓”泛滥、大操大办、闹丧“厚葬”等丧葬陋习。经过两年多的改革努力,拆除违法建设的“活人墓”10000多座,通城县城区死亡人员火化率达到95%,集中治丧率达到90%。
嘉鱼投资6000万元新建殡仪馆并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通山对户籍人口集中治丧的减免基本费用;通城改扩建殡仪馆,加快马鞍山陵园建设,对到殡仪馆集中治丧的实行“五减免一奖励”,节地生态安葬每例奖2000元,并积极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
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质突破,我市每年都印发了《咸宁市殡葬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从各方面明确提出工作目标,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市民政局还联合市公安局等13家部门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抓违建公墓整改工作,确保不出现新的违规增量。
国家部委殡葬管理工作联合调研组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化
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之路。目前,按照“一县一重点,一县一特色”的思路,形成了具有咸宁特色的公办养老模式,为养老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种模式,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新路径。一是医养结合促康养。2016年咸宁市被确定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以来,全市民政部门通过创新“公建医营、医养一体、以医助养、两院合作、分类医养、签约服务”六类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全市养老服务水平。二是分类集中更专业。通过专业医疗机构对入住人员进行能力评估分类,选择养老机构实行功能定位,分别进行适老、适病、适情、适类建设改造,人员分类集中供养在相应的功能福利院,从而打破县域、乡镇行政区划界限,让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做专业服务。三是购买服务提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公办养老机构人员不足和服务欠缺的问题。四是公建民营注活水。将政府出资兴建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实行公开招标让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来进行具体的管理运作。五是延伸服务提效能。通过打造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解决周边低收入老年人及部分留守、空巢、失独老人的看护问题。积极探索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料服务模式,推动机构与社会互动。
我市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中,确保公办养老机构公益性质不改变,确保兜底对象的保障标准不降低,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民营方有实质性投入,确保对民营方严格监管,针对不同养老机构和对象实际需求因情施策,全市各个机构改革试点都走上了各有特色的发展新道路。
承接养老服务国家试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9年8月,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获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795万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内容。2017年-2018年,全市财政投入资金1.5亿元,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培育大健康产业的实施意见》,发布《咸宁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咸宁市区养老服务业专项规划(2018-2035)》等,对机构养老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统筹规划,落实和预留养老设施建设空间。
出台了《关于推进智慧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居家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线上线下服务对接、“六助一护”等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出台了《咸宁市关于推进医养融合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咸宁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推行医养融合的实施方案》《咸宁市居家养老签约医疗服务试点方案》等文件,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全市财政部门投入1200万元,重点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居家老人健康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
2016年,我市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以来,全市初步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全市有社区养老服务站166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点59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点覆盖率分别达到80.01%和66.6%。
地名普查精品工程,全省推广“1233”工作法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以来,我市通过国普办审核入库地名38114条,地名普查“1233”工作法在全省推广,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先进集体。
注重筑桩固基,打牢工作基础。我市高位推进地名普查工作,狠抓“六个到位”,即谋划部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广泛宣传到位、外业招投标到位、业务培训到位。全市共投入资金2363万元,举办地名普查培训班108场(次),培训普查员2168人,有力推进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
坚持典型引领,强化整体推进。地名普查实施阶段,我市坚持典型引领,提升地名普查信息采集质量,形成了地名普查“1233”工作法,全市地名普查工作整体推进,获得省地名普查办、省民政厅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广东、湖南等省和本省市州、直管市近800余名地名普查工作者先后前来我市考察。
注重文化深挖,抓实成果转化。全市开展了地名文化采风、座谈、有奖征文等系列活动,寻找地名文化亮点“桂花文化”“嫦娥文化”“治水文化”“鱼文化”等,采集地名故事1200篇。组织编撰了《咸安区地名故事采风作品集》《谁不说俺家乡好》《嘉鱼县地名诗词楹联》《赤壁市地名文化故事》等系列丛书。地名影集“湖北赤壁篇”在中央一台展播,微电影《地名话咸宁》,获湖北广播电视节目奖,记录片类三等奖。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新模式
9月15日晚,由市社会组织联合会承办的“幸福咸宁·亲亲邻里”中国咸宁首届邻里节活动在咸安区浮山办事处碧桂园社区成功举行。这是“咸宁市社会组织文明行”系列活动中的一场。活动包括文明礼仪进基层、创建基层文明公约、送健康到基层等六大方面。时间从2019年5月持续至2020年12月。
2019年,咸宁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举行换届暨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换届后的市社会组织联合会树立“创建咸宁社会组织建设新模式、创新咸宁社会管理新模式”两个理念,充分发挥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成为党委政府的得力助手,为咸宁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贡献。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1303家,市本级有社会组织271家,增长速度加快,行业性社会组织种类不断集全,社会效应作用明显。市民政局在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摸排、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特性进行了鉴别分类,制定了社会组织目录库。
全市社会组织工作紧紧围绕抓党建、抓规范、抓公益,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高度融合,促进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内容与社会组织实际特点高度融合,促进党建活动高效开展。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执业工作高度融合,促进会员规范从业和守法执业。积极探索“三融合、三促进”社会组织党建新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以市带县特色创建,推进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
3月25日,我市正式获得民政部批复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是唯一以地级市为单位成功申报的实验区。
此前,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以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为主题,探索实行了“4+4”的农村社区建设举措,即“平原发达型”、“山区贫困型”、“两型社会型”、“城郊生态文化型”等四种试点模式,实施了“政府引领、企业主建”、“村企联营、项目推动”、“镇社联动、村民自治”、“多方帮扶、社区主建”等四种建设新举措。
自成功申报实验区以来,我市确定了以市带县的城市社区治理推进机制。构建以市带县的社区治理领导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八类实验特色子方案。构建了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机制、联动机制,促进了社区治理工作职责有效衔接。
构建社区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市级财政设立包含400万元奖补资金在内的市级实验区建设专项保障资金。各县(市、区)相应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本地社区建设投入。建立了部门资源统筹机制、共驻共建机制、社区“造血”机制、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推行资金奖补机制。
构建社区治理考核评估机制。推进综合目标考评,将实验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双向考评制度、社区服务“互联网+”考核机制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构建县级试点市级统筹的社区工作推进机制。在各县市区分类推进“党建引领”“智慧社区”“六统一”“减负增效”“三轮驱动”“网格治理”等八类特色实验区建设,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