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焦姣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反映,咸安区贺胜路航天花园三期土地闲置时间长达10年。
该网民表示,航天花园首期楼盘竣工时间为2009年,二期楼盘竣工时间为2014年,住户达1700多户,但三期土地闲置长达10年,至今未有任何公示。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政府是否应将该土地收为国有?
对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2009年,经市政府依法批准,湖北三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竞得了位于咸宁市温泉贺胜路旁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面积为347.5亩,批准总建筑面积34749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一期、二期均已建成,住户达1700多户,三期暂未建设。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规定,航天花园项目不构成土地闲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企业尽快对三期项目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