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波,1906年5月生于通山县,是鄂南通山秋收暴动的主要指挥人之一,历任中共通山县委书记、通山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红三师政委,红十七军副政委兼参谋长。
1925年6月,叶金波在鄂南镇南中学支部委员正式入党,随着农民运动和国民革命浪潮的兴起,叶金波受党组织派遣,回乡办学、组织农协会、发展农民运动,建立了农民自卫军。
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正式从广东出师北伐,向湖南、湖北进军。通山县各区、乡都成立了农民自卫队,不久正式统一为农民自卫军,文武双全的叶金波被推举为农军总司令,统帅1000多人的农民自卫军。叶金波率农民自卫军走村串户,发动贫苦群众,斗争土豪劣绅,赢得了农民的信任,成了土豪劣绅的克星,威震一方。
1927年 8月1日南昌起义后,中共通山县委在“八七”会议精神指引下,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制定的《鄂南农民暴动计划》,组成通山秋收暴动委员会,叶金波被任命为委员会副主任,和主任夏桂林一起领导通山全县的秋收暴动。
8月31日上午,中共通山县委、县暴动委员会在县城召开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成立大会,夏桂林任政府委员会委员长,叶金波任副委员长兼军事部长。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成为全国第一批县级红色政权之一。
1927年10月上旬,通山农民革命军分三路分别进入鄂赣边境的九宫山、阳通边境的周步山、沉水山。他们在群众的帮助下,分散在各村中,叶金波率领沉水、九宫、消水三支农军多次出其不意地打击“清剿”民团,进行艰苦的反围剿战争。
1928年8月底,省委批准通山县委会正式成立,叶金波担任县委书记。此后,通山县委领导的赤色区域在斗争中不断扩大,党组织与工农武装有较大发展。
1929年10月,何长工、李灿率领红五军第五纵队挺进鄂东南,红五纵队和通山地方武装以黄沙铺为战略后方,连续攻克通山、阳新、大冶、崇阳4县城,占领通山县城后,叶金波任通山县苏维埃临时政府主席。1930年,通山全县共建有乡苏维埃政府71个,村苏维埃政府300多个。
1931年1月至1933年8月,叶金波和苏区群众连续打退了国民党四次反围剿。在第五次反围剿中,叶金波率领红十七军在王文驿遭敌军伏击,战斗失败,红十七军番号取消,叶金波被鄂东南政治保卫局以“国民党改组派”罪名秘密逮捕,1934年2月被害于太平塘,年仅27岁。1984年,叶金波蒙受半个多世纪的冤案得到昭雪平反,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