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莹、通讯员印权报道:19日,记者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获悉,我市对7起森林火灾开展了专项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28名乡镇村干部进行了查处。
自8月20日起,通山县连续发生5起森林火灾,通山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针对洪港镇贾家源村“8·20”森林火灾,责令洪港镇政府向通山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柯斌进行立案审查,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燕厦乡金坑村“8·25”森林火灾,对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国亚进行工作约谈;针对大畈镇杉木园村“9·6”森林火灾,责令副镇长王少儒作书面检查;针对厦铺镇花纹村“9·7”森林火灾,责令副镇长、武装部部长汪勋超作书面检查;针对燕厦乡畅周村“9·7”森林火灾,给予副乡长、人武部部长陈凡和乡民政办主任成纯刚诫勉谈话处理。除此之外,还有16名村干部受到处分。
9月7日起,咸安区接连发生2起森林火灾,咸安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针对贺胜桥镇黄祠村“9·7”森林火灾,责令该镇人大主席黄海晏在全镇大会作检讨;针对向阳湖镇北岭村“9·8”森林火灾,对该镇驻村干部熊凡敏进行通报批评。除此之外,还有4名村干部受到处分。